解读|“十四五”支持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关于推进老工业基地制造业竞争优势重构,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的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开发银行等五部门印发了《“十四五”支持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这是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开拓振兴发展新局面的重大举措。
一、全面认识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的目标定位
为加快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十三五”时期,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和国家开发银行联合支持设立了20个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主要目的是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更新改造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全国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探索经验、做出示范。2017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和国家开发银行等部门先后出台政策、安排资金支持示范区建设了一批公共创新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创新型产业集群、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开展土地利用改革试点,签署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各示范区积极推进改革创新,在传统产业升级、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生态环境治理、民生事业改善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出了一批成功的经验做法,示范工作卓有成效。尤其是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和复杂的内外部环境,2020年示范区平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等指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和全国老工业城市平均水平,较好地发挥了示范作用。今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通知,面向全国推广了示范区建设60条典型经验做法。
示范区城市产业基础雄厚、市场潜力巨大、区位优势明显,将成为“十四五”时期推动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支撑力量,特别是部分示范区城市已逐渐成为所在省区的区域性中心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准确把握新时代推动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重点
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支持老工业基地制造业竞争优势重构,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出台的实施方案,以推动示范区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聚焦产业结构调整、城市更新改造和绿色低碳转型等三项重点,支持示范区继续发挥引领带动和支撑作用。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塑造产业竞争新优势。产业振兴是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转型的主攻方向,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也是提高发展活力和竞争力的关键。实施方案提出,新时代示范区建设,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制造强国战略,依托老工业基地产业基础,把握需求变化趋势和产业升级方向,提升有效供给能力,建设现代化产业基地。实施方案明确,要重点支持示范区城市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全面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全面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坚持加快完善城市功能,提高综合承载能力。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工业区和矿区分布集中,城市功能亟待提升完善,同时在区域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地处重要地位,亟待进一步提高人口和经济支撑能力。实施方案提出,新时代示范区建设,要发挥比较优势,完善空间治理,让老城市焕发新活力。实施方案明确,根据区位条件与资源优势,支持示范区夯实制造业基础,因地制宜建设城市群节点城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和区域专业服务中心,支持部分有条件的城市建设现代化都市圈和省域副中心城市,增强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发展的能力。
实施绿色低碳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能源资源产业和重化工业集中,绿色转型任务繁重。实施方案提出,要按照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推动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施方案明确,要推动制造业绿色发展、促进能源资源产业低碳转型、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三、以落实方案为抓手推动示范区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建议各示范区落实好实施方案,在加快创新平台建设、提升产业竞争力、促进产城融合、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深入探索路径,形成更多亮点、经验及模式,在全国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发展上勇争先、做示范。
落实重大战略。建议各示范区发展要将落实国家部署作为重中之重,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制造强国战略,贯彻落实新型城镇化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深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全面转变经济社会发展方式。
精准分类施策。建议各示范城市要认真研究发展基础与资源禀赋,充分考虑在区域、行业以及各领域的突出优势、重要地位与关键作用,明确在国家发展全局中的定位,坚持因地制宜,适合干什么就干什么,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各具特色的转型升级路径和发展模式。
落实支持政策。建议各示范区城市要充分研究和对接实施方案中明确的支持政策,明确配套落实举措,加快落实创新、产业、投资、土地、金融等方面的政策,集中支持具有示范作用的重大项目及具有发展潜力的重点园区。
形成工作合力。建议各示范区综合利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开发银行的扶持政策,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和省级有关单位的衔接,充分调动政府、园区、企业、科研院所和协会等各方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工作合力,更加有效推动示范区先行先试、转型发展。
(作者 王成金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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